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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委屈奖”抵不了用法律讨回尊严

2014年10月21日 10:42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19日通报称,日前一环卫女工刘某在制止车窗抛物陋习时,被一坐在宝马轿车里的男子追骂并连扇两个耳光。环卫女工面部红肿并向警方报案。之后,她到医院做了检查,并自己买药涂了。随后武汉城管委向这名女工颁发了1000元“委屈奖”。该事件目前警方正在调查(10月20日《楚天都市报》)。

  事件发生后,网友在网络上掀起了对“宝马男”的声讨。怪不得网友气愤,刘某确实很委屈,“宝马男”随手扔垃圾不说,刘某把他弄脏的地方刚打扫干净又被弄脏,正当地提醒一下,换来对方的追打。且不说“宝马男”不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对自己缺失公德的行为没有丝毫愧疚,反而气焰嚣张地对刘某施以暴力。刘某的委屈不仅得到公众的声援,也得到所在单位的理解,但对于“宝马男”这样的行为,仅仅颁发“委屈奖”不足以惩恶扬善。

  颁发“委屈奖”,意味着在单位这个层面上也算做到“仁至义尽”了,但刘某因履行工作职责在公开场合当众被无理追打的后遗症,并未因此消减。就如刘某的丈夫所说,“这两耳光是对人心的伤害,对环卫工的不尊重”。作为单位,环保工作不被尊重,自己的员工因工受到伤害,除了感同身受之外,配合警察调查,以实际行动支持员工依法维护自己利益,让肆意打骂环卫工人的事不再发生,要比发千元“委屈奖”更重要。

  当然,法律层面的责任追究,需根据刘某本人的意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只要认定刘某的人格尊严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像本事件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宝马男”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通过此次事件,我们也看到,一些服务行业的辛苦工作却不被人理解和尊重。城市越发展,环境、秩序等越需要大量的人员去辛苦维护,他们通常在市民熟睡时就动身开始一天的工作,他们干的也多是一些人不愿碰的脏臭乱的活儿,这些人被称为“城市美容师”,正是他们的付出换来了城市一天天的整洁和祥和。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人格指数却有三六九等,就本事件的当事人而言,或许“宝马男”通过自己工作拥有更好的生活质量,但在尊重环卫工人和他们的劳动方面,却让人感到耻辱和人格的低劣。

  针对类似的事件,颁发“委屈奖”并不是最好的治疗办法,拒绝关起门来自个儿委屈,用法律讨回尊严更能起到药到病除的效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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