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甘肃三农民私分22万国家扶贫款 涉案资金已追回

2014年10月21日 15:2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甘肃三农民私分22万元国家扶贫款 当地公安机关回应涉案资金已追回

  “甘肃省庆阳市三人私分国家扶贫款,因分赃不均自曝丑行”的文章近日在网络中被大量转载。记者从当地公安机关获悉,相关涉案人员系当地三名农民,目前22万元涉案资金已全部追回。

  网曝称:甘肃庆阳三人私下互相商议,违规申请国家养殖项目扶贫款,款项获批后,22万元项目款被一人私吞,分赃不均招致不满,其中一人自曝丑行。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公安局介绍,2014年7月28日,镇原县新城乡东庄行政村村民王中平来该局报称:新城乡孟寨村村民朱学斌以帮其办理项目款为由,将国家为其养殖合作社拨付的项目款22万元私吞,拒不归还,要求查处。接报后,警方经过初查,于2014年9月24日立为朱学斌等人诈骗案进行侦查。

  经查,2013年3月,犯罪嫌疑人祁喜燕(系朱学斌妻子)获知农村养殖合作社可以申请国家养殖项目,获得国家投资,便联系到镇原县新城乡“镇原县宏久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王中平,以该合作社的名义向镇原县农牧局申请项目。王中平同意后,双方协商签订协议,由王中平提供合作社的相关证照及新城乡政府的备案申请,祁喜燕负责申请项目款的具体事宜,项目款到账后王中平分得项目款的三分之一,祁喜燕分项目款的三分之二。项目款到账后,朱学斌私自持镇原县宏久养殖专业合作社存折从信用社支取现金22万元挪作他用。

  警方介绍,3名涉案人员均系镇原县职业农民,9月25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记者梁军)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