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法治的市场经济保障公民财产权不受侵犯
良法善治,民之福祉。作为法治中国的“施工图”,长达1万7千字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给未来中国的经济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将对未来中国的经济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
依法改革,改革的成本更低
首先,《决定》提到,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就是打破旧的制度、建立新制度,因此为了保证经济体制的改革公平公正、为了保证经济体制的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就必须先通过公共决策的方式来确立法律制度,从而使得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有法可依、顺利进行,从而使得改革的成本更低,更能够适应现实社会发展之需要。
法治经济,保障公民财产权
其次,《决定》提到,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从现代国家三大职能来看,如何来界定财产权等,是现代市场制度的得以存在的基础。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人资源禀赋是完全不一样的。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个人禀赋的差异性就可能让社会弱势民众的利益及财富受到侵犯。因此,社会就得制定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保护他们、帮助他们。
同时,国家的职能还得保护合约的有效履行。而合约作为一种政府、企业、个人的承诺,要保证它的有效履行,既要有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也要有一套公平公正的法律与司法制度。所以,只有建立起公正公平的法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才能够得以确立并有效运行。
立法先行,市场经济更规范
《决定》提到,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立法先行,不仅可以让整个社会经济生活行为更为规范,让经济生活行为更有预见性。更重要的还在于可以减少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市场经济生活中的交易成本。立法先行本身就是一种市场经济生活的节约机制。而提高立法的质量,不仅在于反映市场经济生活的有效性提高,更能反映市场经济生活的公平。
华西都市报记者罗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