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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三号线隧道被打洞 肇事单位被罚15万元

2014年10月29日 12:51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新版《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近4个月,除了与乘客息息相关的禁食、乞讨等问题,地铁保护区内的违规施工也越来越多地受到执法部门的关注。记者昨天从南京地铁集团获悉,这个月,因为违反《条例》中的“特别保护区”管理规定,一家建设单位收到了《条例》生效后的最高罚单——15万元。

  打通在建隧道地铁开最高罚单

  10月9号,地铁三号线南京南站建设方发现,已建成的隧道顶部被钻开了一个直径7厘米的洞,而“肇事者”正是在附近施工的一家建设单位。

  “南站周边一个绿地集团的项目,因为违规操作把新建好的隧道打通了。”

  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主任赵德洪介绍,这种把地铁隧道打穿的情况,危险性相当高,小龙湾站建设时也曾发生过一次类似的情况,建设方发现后也及时向地铁部门进行了汇报和补救。“好就好在三号线在建设中还没有运营,如果已经运营了,就会造成车毁人亡的重大恶性事故。”

  按照《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位于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施工,都需要对地铁隧道以及设施做保护方案。如果对轨道交通造成了损害,那么就要由施工方负责进行恢复,并且根据条例内容,“在特别保护区发生的违法行为,最多可对作业单位处以20万元的罚款。”

  “这次处罚是最高的,对于打穿地铁处罚了15万,但也没到上限。”赵德洪表示,下一步巡查和执法的力度将加大,以确保地铁设备设施的安全。

  今年已整改85个违规项目

  那么何为地铁保护区?地保办解释,管理中设立有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保障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建成后的安全运营。根据新版《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地铁特别保护区范围包括: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边线外侧5米内;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边线外侧3米内;车辆段用地范围外侧3米内。在特别保护区内,任何人不得新建、扩建地面、地下工程项目及进行钻探作业。不得在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进行空中作业。”控制保护区的范围则要更大。

  赵德洪解释,今年以来,他们已经查处了各类违反这一条例的108个项目,目前已经整改了85个项目,还有23个正在整改。“有在保护区的高架线下私搭乱建、堆放杂物,有的在保护区搭房子做个台球室,建一些违章建筑,有建保洁员的宿舍库房等”,执法中他们遇到的违法情况五花八门,“这种保护不是说在地铁保护区禁止搞各种开发施工,而是说,施工要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有正规的合法的施工审批和针对地铁隧道以及设施的保护方案。” □通讯员 地轩  记者 孙丹印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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