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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子后报警谎称被抢 警方找到后男子不知去向

2014年11月06日 10:0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3日晚,博罗县福田镇发生一起怀疑抢夺小孩案件。11月4日,经过惠州市、博罗县两级公安机关专案组的全力侦查,小孩被安全找回并妥善安置。警方初步查明,事件中小孩并非被抢,而是其父亲以7万元的价格将他“送”人后再到派出所报的假案。

  男子称儿子被抢警方网征线索引发关注

  11月3日20时35分,博罗县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接一事主报案,称其年仅一岁半的儿子在博罗县福田镇卫生院门口被两名骑红色男装摩托车的男子抢走。报案人自称是被抢男孩的父亲,名叫刘某刚,是贵州人。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走访调查,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由于案情情节恶劣,市公安局局长李敏了解情况后立即指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博罗县公安局在派出警力紧锣密鼓展开案件侦查之余,也通过微信、微博征集破案线索。

  “刘闫标,1岁半,3日晚上约7点半,在广东惠州博罗县福田镇福田医院后河边跟着父亲回家,被两个骑摩托车的陌生男子抢走。失踪时穿绿色衣服、黑色裤子、拖鞋。孩子左手手腕上有黑色胎记。有线索请联系福田派出所0752-6886072或110。”通过网络,上述关于博罗县一岁半男孩被强行抢走的消息迅速传播,公安部打拐办等部门以及各大媒体、网友也通过微博和微信等方式对消息进行转发,希望能尽快找到知情人协助警方破案,找回被抢小孩。

  涉嫌报假案报案人陈述细节与实际不符

  经过警方一天一夜的不懈努力,在距案发仅24小时的11月4日21时许,办案民警安全寻回怀疑被抢的小孩。然而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查明事件并非如报案人所述,小孩是被其家人以7万元的价格“送”给当地一名叫曾某珍的人。

  涉事人员曾某珍因早年丧子,一直想收养一名男孩。其小叔子王某廷通过老乡朱某焕了解到,博罗县福田镇有一贵州籍男子刘某刚自称家庭困难,无力抚养儿子,想以7万元的价格送人。曾某珍获知情况后,同意收养刘某刚的儿子。11月3日18时30分许,在张某容、林某英、王某发等人协助下,朱某焕与刘某刚进行联系和交易,曾某珍随后将男孩带回其在公庄镇的家中。不想,当天晚上,刘某刚却到福田派出所报案,称其儿子被两名男子抢走,要求派出所立案调查。

  11月4日,曾某珍家人在互联网及微信、微博上发现有关小男孩被抢的情况,通过比对,相片中小孩与曾某珍抱养回来的小孩特征一致。随后,他们将这一情况通过知情人转至福田派出所。经过专案组民警耐心教育,4日晚21时许,曾某珍等人将小男孩带回福田派出所,并配合专案组调查。通过调查,办案民警发现报案人陈述的细节与实际的情况不相符,刘某刚有报假案的嫌疑。当专案组再度联系刘某刚夫妇时,两人已不知去向。

  目前,小男孩已被妥善安置,健康情况良好,未有损伤。公安机关正与福田卫生院及福田镇福利院联系对小孩作进一步的检查。案件也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曾斌戈 张志新)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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