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酷我”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发有声小说 被判赔44万

2014年11月08日 02:5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没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我公司)便在其酷我音乐网、酷我音乐及酷我听书客户端,提供《绝世唐门》等网络小说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酷我被判赔偿著作权人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霆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44万余元。

  玄霆公司诉称,该公司享有《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和《绝世唐门》等网络小说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及衍生权利。酷我公司在其经营的酷我音乐网、酷我音乐与酷我听书客户端等途径,向用户按章节提供上述网络小说的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玄霆公司诉请法院判令酷我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0万余元。

  酷我公司辩称,涉案小说有声读物均为网友上传。但法院在对酷我公司审查时,未发现任何用户上传信息的痕迹。海淀法院审理后认定酷我公司侵害了玄霆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记者张淑玲)

【编辑:罗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