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猎狐”62人 嫌犯“偏爱”逃往美加澳
中新社南京11月12日电 (杨颜慈)“‘境外追逃江苏行动’锁定的162名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已抓获归案并押解回江苏的有62人。这些犯罪嫌疑人是从美国、加拿大、英国、尼日利亚等12个国家和地区抓获或教育规劝回来的。”
12日,记者在江苏省公安厅“猎狐2014”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7月份中国公安机关开展“猎狐行动”以来,江苏警方已抓获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8名。此前开展的“境外追逃江苏行动”抓获或劝回犯罪嫌疑人62名,其中经济犯罪嫌疑人40名。
从潜逃流向看,他们逃往的国家和地区有36个之多,其中逃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有50名,东盟国家41名,欧洲国家9名,其他亚洲、非洲国家27名,港澳台地区25名。就户籍而言,大陆籍占80%,港澳台籍占14%,美、澳等其他国籍占6%。
从案件管辖看,大多数在逃人员涉嫌经济犯罪和杀人、盗抢、毒品等犯罪合占85.4%。
据统计,这些在逃人员作案遍布江苏全省,其中苏南、苏中经济发达地区居多。江苏省公安厅国际合作局局长赵忠俊介绍,行动前期,江苏警方对各类外逃犯罪嫌疑人开展了集中梳理,确定了全省162名外逃犯罪嫌疑人作为本次行动的追捕目标。江苏警方采取“一人一策”的策略,组建工作组,逐人逐案进行追捕。
赵忠俊介绍,这些追捕对象有的涉嫌合同诈骗,有的身负命案,有的涉嫌绑架、强奸等等,涉案类别多达36种。其中以经济犯罪居多,包括涉嫌在江苏多地非法集资、累计涉案金额逾2亿元、案发后逃往越南的嫌疑人谢成涛;涉嫌职务侵占1.9亿元、逃往澳门的嫌疑人邹平生;涉嫌合同诈骗1亿元、潜逃印尼11年之久的嫌疑人万娟娟等。
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调研员马玉生介绍,根据犯罪情节轻重,江苏警方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对于那些犯罪情节严重的,综合采取吊销护照、实施边控、发布国际红色通报的措施,全面挤压他们在境外的生存空间,再组织专门力量集中赴外追捕。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的,则通过关系人积极开展教育规劝,督促他们回到境内投案自首。对外国国籍或户籍地在港澳台的在逃人员,强化司法协作,根据有关司法管辖协议的规定,切实做好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移交工作,推动所在国家和地区加大追捕力度,掌握后期办案情况,力争使在逃人员受到应有的惩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