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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6家法院有案欠款近4000万 仍想拖延被拘

2014年11月15日 10:00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执行法官对汤某宣布司法拘留决定书。重庆晨报见习记者 雷键 摄

  前天晚上,江北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李树明接到一通电话后,露出兴奋之色:欠下巨额债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汤某,在他们苦寻一年无果后现身南川区。这一次,老赖还赖得脱吗?

  “有啥子跟我律师说”

  偶然的通话暴露自己行踪

  前天晚上8点,李树明接到一条重要线索:汤某现身南川区一家宾馆,他还买了第二天下午前往四川的汽车票。李树明将线索告知了汤某的债主之一高林,同时也准备好了将汤某司法拘留的手续。计划在汤某离开南川前将其找到,组织双方谈一谈,若汤某还是不愿部分或全部履行生效判决,便将其司法拘留。

  昨天一大早,李树明、高林以及法警赶到南川汤某所住宾馆,不过他早已离开。众人又来到汽车站蹲守。李树明介绍,汤某是典型的老赖,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长期不在家里住;除了有部分不动产外,其名下银行卡里根本没钱,执行难度大,“他是在逃避执行。”

  汤某在江北法院有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欠高林100万元。但李树明介绍,汤某至少在6家法院有案子,其中包括货款、借款、转让费等名目,共计欠款近4000万元,其部分不动产已被多家法院查封。高林与汤某有个共同的朋友,尽管汤某常换手机号,高林也时常能打听到。昨天,高林尝试拨打了汤某的手机,对方竟然接听了,“我不得跟你说啥子,有啥子去跟我的律师说。”汤某的话给执行法官提供了线索。中午,李树明赶到这家位于南川区的律师事务所,凑巧的是,汤某也正在此处。“跟我回江北嘛,跟高林好好谈谈,把钱还给别个嘛。”为了不致汤某出现过激行为,李树明轻言细语地跟他谈。最终汤某同意了李树明的建议。

  “当初看到他起码还有厂”

  借款人讨债不成诉至法院

  昨天,江北法院。借钱后时隔近两年,高林再次见到了汤某,至于能不能收回借款,高林的心里没底。

  43岁的高林是做投资生意的,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汤某。汤某在巴南和南川分别经营食品厂和啤酒厂,他以“年底资金周转”为由向高林借款100万元,双方于2012年12月12日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用途、利率和还款期限,汤某经营的两家厂作为担保。

  第一次见面,高林就借了钱,事后他还是觉得不保险,专门去了汤某厂房查看,稍微放心了一点,“起码别人有厂在嘛。”不过,2013年3月12日,还款时间到了,汤某却没还钱。高林着急了,托朋友找,去他家里、厂里找,始终没有汤某的踪迹。“后来我才听说他四处借钱,经常换电话,基本都住在酒店。”

  钱收不回来,利息也没拿到,高林将汤某及作为担保的两家厂起诉至江北法院。

  “我马上凑钱把100万还了”

  说了不做,他被司法拘留

  开庭前,江北法院向汤某及两家厂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传票,不过,3名被告均下落不明,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应予以调整,支持高林起诉要求汤某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基准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2013年12月,法院判决汤某偿还100万元本息;支付本诉的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受理费;食品厂和啤酒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从借钱至今,高林没再见过汤某,为了诉讼还垫付了不少费用。

  昨天下午,江北法院,高林与汤某见面。“我现在不想再要合同上谈到的高利息了,只想快点把100万收回来。”高林说,自己已作出了很大让步。当初虽未出庭应诉,但汤某对江北法院的生效判决表示认可。不过,他表示,自己的债务已接近4000万元,只能等把啤酒厂处理了再考虑还钱的事。鉴于汤某仍没有还钱的意思,执行法官李树明当即宣布了对汤某执行司法拘留的决定书。

  李树明为汤某解释了相关法律,如果经司法拘留后仍不还钱,甚至会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要不得,我马上凑钱把这100万还了。”汤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但仍未部分或全部履行生效判决。李树明表示,汤某一下午都在有意拖延,如果不对其执行司法拘留,那么他离开法院后,极有可能继续逃避,很难再找到。

  昨晚6点,李树明带汤某做完体检后,将其送到了江北拘戒所。(文中高林为化名)

  江北法院对3名老赖追究刑责

  新闻纵深>

  目前,全市法院已开展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江北法院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07人,较去年的75人打击力度明显增强。多数情况下,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后都会全部或部分履行判决义务,如仍不履行,可进一步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三种罪可追究刑责

  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从近期至明年3月结束,集中开展行动。

  目前,我市实行的是全市法院自行拘留一批、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拘留一批、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一批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包括妨碍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三种罪名)。

  江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吉志介绍,以上三种罪名的量刑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老赖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在司法执行中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精神,让老百姓感受到案件执行中的公平与效率。

  多部门联动查踪迹

  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江北法院累计执行涉民生案件610件,兑现案款5044.17万元,兑现率达98%。今年以来司法拘留107人,对3名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隐身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威慑措施,敦促履行。同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市高院公众信息网及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网进行公示。

  打击老赖逃债空间,江北法院构建并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进一步强化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比如与辖区6家商业银行、房管、工商、社保等部门建立集约查询机制;通过特定传真号码,查询、反馈被执行人的信息;与高速执法部门联动,掌握被执行人车辆运行轨迹;在观音桥商圈广场的LED屏对154名老赖进行曝光等,累积收到群众举报线索62条,兑现案款400余万。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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