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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老板为承包工程行贿500万 仅送68万被判缓刑

2014年11月20日 10:3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为承揽广深港客运专线的一处河道改移工程,一私企老板不惜拿出近一半的利润500万元送给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原党委书记陈炳根。后因各种原因,只送出去68万元。昨日,广州中院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行贿人何锦全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8年9月,担任广州全某贸易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何锦全,通过时任番禺区东涌镇党委书记陈炳根(另案处理)的帮助,承揽了广深港客运专线公堡涌河道改移工程,何锦全承诺将工程利润的一半贿送给陈炳根。工程完工后,何锦全实际获利1100余万元,按约定需送给陈炳根约500万元,但因为种种原因,仅送出68万元。(记者 林霞虹)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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