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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呼格吉勒图案:依法取证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

2014年11月20日 14: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呼格吉勒图一案进入再审程序。法律专家如何评价?中央台记者采访了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刑事诉讼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教授。

  宋英辉:呼格吉勒图案件启动再审,应该说体现了我们国家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

  宋英辉分析,从此案发生到18年后启动再审,有一些经验教训值得吸取。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首先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宋英辉:党的四中全会通过依法治国的决定,强调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也就是不能受任何个人、机关团体的干涉。

  坚持依法取证是保证办案质量,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的前提。

  宋英辉:在办案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取证,不能采取刑讯逼供、疲劳讯问、冻饿晒烤,非法地引诱欺骗等等这些方法来收集证据,因为这些方法往往造成一些冤假错案。办案机关在对案件进行审查的时候,如果发现这个证据是非法取得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排除这个非法证据。

  司法机关要坚持定罪的证据标准。

  宋英辉: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定罪的证据标准,也就是定罪的证据必须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这样一个程度,必须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性,证据不足的必须按照无罪处理。但也有人担心,如果证据不足,但这个人真的是罪犯,放跑了犯罪的人,放纵犯罪怎么办?这是一个权衡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人真的是罪犯,将来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还可以再追究,而如果冤枉了一个无辜的人,造成后果之后就很难挽回。所以证据不足要按照无罪来处理。

  宋英辉提出,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要进一步明确公检法机关应当分工负责,相互制约,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宋英辉: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制度,对法院来说,他应当坚持定罪标准,证据不足的,应当依法宣告无罪。(记者孙莹)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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