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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私自篡改交通标志牌 面临2000元罚款(图)

2014年11月21日 10:34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位于北辰大道与红旗路十字南侧的交通标志牌,明显被涂改过

  最近,不少经过北辰大道与红旗路十字附近的司机都感到疑惑,好好的交通标志牌上怎么多了个酒店用品城的指引?原来,这是一商家为扩大自身宣传,私自覆盖涂改了交通标志牌。昨日下午,西安交警未央大队对这一在建商城项目依法进行了处罚。

  在北辰大道与红旗路十字向南200米处,记者看到了这块被涂改过的交通标志牌,原本深蓝色的漆面上,多出一块浅蓝色区域,区域里写着“秦汉大道和西安锦鹏国际酒店用品城”的字样,而且字号比旁边的太华路小了很多。

  民警介绍,这块标志牌本是指示太华路和秦汉大道的,这个在建商城项目部为了扩大宣传,就私自把原来写有的“秦汉大道”的位置,加上了一个酒店用品城的字样。

  “我就寻思呢,这块指示牌看着不太对劲,咋还多了个商家的指引,这样容易误导司机,影响开车。”司机王师傅说。“交管部门设置指示标志,都具有夜间反光功能,而个人私自覆盖涂改的一般在夜间呈黑色团状,驾驶人行车过程中很难辨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西安交警未央大队相关负责人说,道路上应该给驾驶人只设置指路性标志,方便驾驶人快速到达目的地。而这种非指路性广告标志,容易对驾驶人行车造成误导,分散驾驶人注意力,形成潜在交通隐患。

  随后,记者来到私改路牌的商城售楼部,一位姓党的企划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他们曾经去市政部门申请过,未获得批准,最后才在原路标上进行了修改,但并不清楚这种行为违法。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7款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可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除罚款外,还可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交管部门的督促下,昨日下午,该商城已经对指示牌进行了恢复。 (记者 袁玥)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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