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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超载车主服毒自杀折射治超之殇

2014年11月26日 14:09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11月24日20时,维权货车司机王金伍在微博爆料称,9月27日,一货车因超限运输被扣河南民权县,超限站下达3万元罚单,其间多次交涉罚款不能减免车不放行。11月24日14时,张高兴夫妇(货车车主)同在超限站喝农药,现男方张高兴已死亡,其妻仍在抢救中。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不超载,就揽不到活,缴纳各项罚款税费后所剩无几。民生之艰,可见一斑。超载车主被罚后服毒自杀,这只是曝出了“中国式”治超黑幕的一角。长期以来,大车司机成了执法创收下的一块“唐僧肉”。一些执法部门不但未有效治超,且不断在罚款上变换新花样,借权谋利让治超陷入了“越罚越超,越超越罚”的恶性循环。此举不但危害道路公共安全,同时也将高物流成本转嫁到车主身上。货车车主不堪罚款在超限站服毒致1死1伤,就是一个例证。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显然又是一起典型的“公路三乱”事件,是执法人员查扣超载车辆过程中,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执政为民的意识不强,对相关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的一起服毒事件。反映出交通运输管理中“以罚代管”体制机制的弊端,也折射出治超的另类“利益思维”。特别是在执法的过程中,一些执法者将治超衍生成“制钞”,这种变相的执法创收,又怎能在治超上有所作为呢?

  事实一再证明,以罚代管不仅不能治好超载,还让超载更加明目张胆,危害隐患难以消除。相关职能部门为何对罚款情有独钟,对规范市场、建立长效制度不甚关心?这是因为对于每笔正规的罚款,单位都会如实入账,并按照一定的程序上缴上级财政部门,部分罚金确实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本部门,可操作的弹性较大。返还的数额往往就变为单位的“小金库”。有的甚至是治超为了罚款,罚款为了养人,如此循环,必然导致有心治标,无力治本。

  货运有个恶性循环现象似乎早已司空见惯:几乎所有的货车都有超限超载习惯,越超越罚,越罚越超,屡罚屡超现象始终难以根治。看来,超载车主服毒自杀事件所折射出来的弊端,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开良方、下猛药,并配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力度这个药引子送服,方可让治超乱象真正“药到病除”。■黄春景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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