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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要加强法院与法学教育研究单位的合作

2014年11月26日 23: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 马学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6日在北京表示,要加强人民法院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单位的合作,共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主题为“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的全国法学院校校长(院长)座谈会。

  周强在会上强调,要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大力加强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互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周强说,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充分汲取传统法律文化精神,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总结推广当代中国司法实践经验,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周强强调,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支撑,必须密切联系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风向标,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要共同努力,加强对各类案件的研究,为法院的司法改革和实践提 供理论支持。要共同围绕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周强指出,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人民法院必须与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者携手合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囊团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法学实务研究和教育。实践之树长青,司法发展需要理论支撑,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繁荣离不开司法实践。

  为此,周强要求,要加强人民法院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单位的合作,共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要不断完善专家学者联系机制,积极支持专家学者和法官共同参与司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要在充分运用好现有研究平台的基础上,加强统筹规划,加强各级人民法院与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者的互动交流,创新合作平台,为开展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提供便利,建设教学研究基地,共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学和研究的繁荣,共同提高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公信力、影响力和话语权。

  此外,还要积极推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的双向交流机制,扩大双向挂职规模。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 强对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当日,来自全国20位法学院校校(院)长王利明、吴志攀、黄进、王广谦、何勤华、施建军、付子堂、马怀德、王振民、杨灿明、韩大元、张守文、蒋建湘、左海聪、李友根、肖永平、徐忠明、齐延平、廖永安、徐崇利先后发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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