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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团伙贩卖死猪肉获刑 肉馅流入香河肉饼店

2014年11月28日 04:2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低价收购病死猪,加工处理后,将正常猪肉与病死猪肉混合一起做成肉馅,然后卖给小饭馆。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对以徐二邦和以王文献为首的两个团伙做出判决,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徐二邦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王文献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51名被告人则分别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至缓刑不等。

  39岁的徐二邦是安徽人,来京之后,他先是以低价收购病死猪,雇佣他人加工。生意做大之后,他改从别人手里收购已经加工好的病死猪肉,然后将这些猪肉和好猪肉混在一起加工成肉馅,这些肉馅有的卖给小饭馆和香河肉饼店,有的则卖给在农贸市场里销售猪肉的摊贩。

  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间,徐二邦低价收购了大量病死猪肉,他雇佣徐德树在东城区旧鼓楼外大街新民菜市场的摊位,将合格猪肉与病死猪肉混合加工成肉馅,低价销售给昌平、海淀、朝阳等地经营香河肉饼店、小吃店的田建峰等26人,这26名被告人在进行二次加工后对外销售。

  法院认为,徐二邦、徐德树等5人将明知是病死、死因不明的猪肉进行加工、销售,田建峰等26人未核实肉馅来源及是否经过检验检疫的情况下购买、加工成肉制品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法院经过审理,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徐二邦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徐德树等26名被告人则被判处二年至9个月的有期徒刑,于杰琼等4人则被免除处罚。

  而在以王文献为首的团伙案中,李克伟、张海亮等人在2012年至2013年9月期间,在昌平区南邵镇张各庄村、海淀梅所屯村附近的养猪场捡拾病死、死因不明的生猪,经过非法加工后销售给王文献。

  2012年至2013年9月期间,王文献低价大量收购病死猪肉,雇佣王文章擅自加工,低价销售给昌平区水屯市场、南口镇及北京市海淀区等地经营食品的何兰平等人。昌平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王文献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记者 李铁柱)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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