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变身展厅未进行消防备案 企业被罚1万
2014年11月28日 10:2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近日坪地派出所消防民警对坪地街道坪西社区顺景路一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A栋厂房1—3层变更为展厅,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及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
民警介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该公司A栋厂房1—3层变更为展厅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消防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的消防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以上两项消防违法行为合并作出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记者 陶清清 通讯员 朱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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