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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人后扬长而去 肇事司机协议赔款26000元

2014年11月28日 13:1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5月22日中午11点30分,在高桥西路上,陈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将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的钟某撞到,事故发生后,陈某并没有下车查看钟某的伤势,而是驾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最终,经查,今年10月,民警将肇事司机陈某成功抓获,被判15日拘留。

  肇事司机逃逸 伤者没钱治病

  肇事司机陈某是贵州人,来富阳工作已有五六年之久。24岁的他现已有一双儿女,过着令人羡慕的小生活。可因肇事逃逸,如今他却只能在拘留所看着儿女的照片发呆。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钟某,经诊断,她的脊椎和尾椎均有骨折,医生建议钟某在家静养四个月,且不能干活,只能躺在床上休养。“医生还说,就算我养好了,还会伴有严重的后遗症。”钟某告诉笔者,如今,她每天必须贴着膏药度日,半夜还会活生生地被疼醒,这种滋味实在难熬。

  据钟某的丈夫崔某说:“自出事故后,我已将家里的积蓄都拿出来给妻子治病,但还远远不够。后来听说肇事司机抓到了,因妻子不方便走动,我就代表我妻子来拘留所向他讨个说法。”崔某表示,他们的诉求就是让对方赔偿其在医院的医药费以及误工费。

  拘留所调解员出马 受伤者终得赔偿金

  本市拘留所教导员章建荣了解情况后,让拘留所调解员高例明做双方的桥梁,安排陈某和崔某进行了一次见面。

  在第一次见面调解时,陈某态度散漫,对崔某妻子受伤的事情毫不在意,显然,他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甚至“放话”:“我现在已经被关在这里了,这15天拘留就是对我的惩罚。你妻子的医疗费用我不会支付的。”

  调解未果后,调解员高例明觉得,让陈某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是比其他一切事更重要的。

  继而在进行了第二次调解,血气方刚的陈某在调解员的耐心感化下,他终于开始配合进行调解,也对钟某的丈夫崔某表示了歉意,也开口说:“当时,我不该肇事后逃逸,我也不该不负责任。”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陈某愿意赔偿钟某1033元的医药费、六个月的误工费(按法院规定每天121元)和其他补贴费,共计26000元。

  陈某说:“赔偿费用我现在给不了你,我要联系我家里人,让他们筹钱并把钱带过来。”第二次调解时,因为陈某还在拘留中,身边现金不足,所以经双方同意,赔偿费用另定时间一次性缴付。

  近日,在拘留所领导和调解员的共同见证下,陈某将26000元赔偿费一次性缴付给了钟某的丈夫崔某。此外,陈某和崔某双方各执一面锦旗赠予拘留所表达谢意。

  最后,陈某告诉笔者,在拘留所的这段日子里,他感到十分后悔,说到伤心处时,他更是落下了愧疚的泪水。他说:“我在拘留所的事情,家里面都瞒着孩子,不让他们知道。我做的这件事对儿女们是个坏榜样。”他表示以后会小心驾车。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以后开车要注意安全,谨慎驾驶。宁等一分,不抢一秒。臧清 鄢琴 王艳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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