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偷盗工地电线 卖给废品站被罚款判刑
2014年11月28日 16:3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孙某是钢城区某建筑公司的电焊工,他于2013年6月偷盗了价值4200元的电线,并把这些电线卖给废品回收站。因涉嫌盗窃罪,公安部门于2013年7月将孙某刑拘。近日,钢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四百元。
2013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23时许,孙某伙同郭某(另案处理)预谋盗窃后,二人窜至钢城区莱钢某建筑工地,盗窃电线一宗。当晚,两人将该宗电缆卖给伊某。伊某在明知电缆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以2000元价格予以收购,经鉴定,该宗电缆价值4200元。案发后,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孙某已将赃款上缴。
“当时手头比较缺钱,我就想到这个工地仓库里偷点电线卖点钱花。”孙某说,他与郭某共卖了十四盘电线,废品收购站的老板以22元一斤收购的,总共卖了2000元。“他们带来的都是新线,数量大,而且是一个规格的。”伊某在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某村经营废品回收站,她说当时她怀疑这是盗窃的赃物。
钢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伊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赃物,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最终,钢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四百元;伊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四百元。(记者 程凌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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