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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不堪重负杀死瘫痪丈夫 曾悉心照顾丈夫15年

2014年12月02日 15:2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怀柔区已经62岁的老太太崔某照顾瘫痪丈夫15年,期间任劳任怨,终因家贫不堪重负,年衰不忍疾苦,心哀不愿拖累子女,贸然勒死丈夫并选择割腕自杀。老太太虽因抢救及时而幸存于世,但是否应追究刑责令人为难。本案令人唏嘘,虽言情理可恕,终究法理难容。经过多方的争辩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崔某依法提起公诉。

  长期厌世是杀夫动因

  崔某之夫周某自1999年患脑梗塞入院治疗,后病情逐渐加重,从依靠轮椅行动,发展到卧床不起,后至生活完全无法自理。自丈夫患病以来,崔某一直予以悉心照顾,以维持丈夫的生存状态。但长期过度劳累,致使崔某本人也患上了脑梗、高血压(极高危)、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丧失了照顾丈夫的能力。崔某因考虑到儿女的生活负担和困难,担心自己和丈夫会拖累子女而多次产生厌世想法,但经儿女劝阻未付诸实施。

  今年3月6日早上9时许,崔某再次产生厌世想法,遂在家中让女儿帮忙把在正房东屋里炕上仰面躺着的丈夫挪至炕沿。崔某待女儿离家上班之后,找来一条绳子,两边各系重物,然后将绳子放在丈夫的脖子上。崔某自己则用壁纸刀先后割了左手手腕和颈部意图自杀,因害怕大出血而死,遂又给女儿打电话告知自己快死了,让其赶紧回家。女儿到现场后,拨打电话报警。接报警后,民警、120急救车分别赶至案发现场,经当场确认,周某已死亡。经鉴定,周某系被他人用绳索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崔某也被送往医院抢救。崔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家人邻居为嫌犯求情

  根据《刑法》,崔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因而应对崔某提起公诉。

  然而,检察官调查发现,崔某在其丈夫瘫痪15年期间,一直尽心尽职,悉心照顾。其良苦用心,也被左邻右舍看在眼里。

  “崔某照顾她丈夫这么多年一直都挺尽职的,而且照顾得特别细心,村里好多人都知道崔某伺候她丈夫挺到位的。”村委会副主任高某在提供证言时如是说道。

  对崔某的行为,被害人的亲人表示完全理解,并为之求情。

  “我哥哥周某患病卧床已经十多年了,已经人事不知了,一直是我嫂子崔某精心照顾,作为我们整个家庭都很同情她,即使是她把我哥哥害死的,我没想责怪她,确实不容易,希望检察机关对她从轻处理。”被害人之妹如是说道。此外,被害人的弟弟在参与检察院公开审查的过程中,也明确表示希望检察院不追究崔某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崔某的家人认为,其杀夫行为情理可恕,社会危害性较小,希望可以作不起诉处理。

  是否起诉有不同意见

  司法解释上的自由裁量权,外加本案情况特殊,一度使得检察院内部也出现了是否应起诉的不同声音。面对这种情况,市检三分院根据本院命案办理工作机制关于命案不起诉实行公开审查的要求,在10月29日召开命案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阮齐林等3名专家学者,北京物资学院劳动学院院长尚珂等3名人民监督员以及当事人近亲属、辩护人参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为本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会上也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应当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理由如下:崔某是出于对子女的关爱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其心情可以被理解。如果作不起诉处理,能够给其子女一个抚慰和继续孝养母亲的机会,以弥补内心的创伤。此外,本案可以说是由居家养老制度没有得到切实保障而引发的悲剧,通过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能够唤起全社会对于“居家养老”制度的关注,社会效果比较好。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当提起公诉。理由如下:第一,刑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人们对于规范的尊重,本案是故意杀人案件,因此必须对于此种行为采取最严厉的态度,才能够实现刑罚目的,培育国民对于生命的尊重。第二,让崔某接受审判本身能够给她带来赎罪感,同时向社会公众传达一个信念,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放弃生命。第三,中国将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将来家庭照顾老弱的压力和责任越来越重,通过该案的审判,希望可以唤起全社会,尤其是政府有关部门加快完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尽量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起诉符合“法治”精神

  最终,三分院于今年11月2日召开检委会,采纳了第二种意见,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崔某依法提起公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通过“命案”公开审查程序,三分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为深化检务公开、推进严格司法、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供了有力的程序保障。

  四中全会提示要“完善刑事诉讼中罪罚从宽制度”。三分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既慎用了不起诉的自由裁量权,又将在开庭审理时,通过提出量刑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根据其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讯员 王荣华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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