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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代客理财称保证不亏损 亏800万被投诉

2014年12月04日 09:1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投资公司违规代客理财,非法与近百市民签订委托协议书,还保证不亏损,能有20%的年收益回报率。协议到期,投资公司大门紧闭人走楼空,近800万元投资款不见踪影。数十名徐州籍投资人聚集深圳,要求黄金之星贵金属公司给一个说法。该公司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目前已着手调查,并将在天津和徐州两地报警,由警方进一步处理。

  市民投诉:签订代客理财协议“被亏损”800万

  12月2日一早,数十名徐州籍的中老年人聚集在罗湖金融中心大厦天津黄金之星贵金属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大堂,要求公司给说法。据报料人说,这些中老年人都是来维权的。记者赶到现场时,发现维权者中包括70~80岁的老人,谈及自己损失的养老钱时泪流满面。现场的袁女士告诉记者,他们特意从徐州赶来深圳,原因是损失了800多万元。

  记者现场了解到,2012年8月20日至2013年9月29日之间,天津黄金之星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分别与11名徐州籍人士分期分批签订了《个人投资理财委托协议书》,为他们进行贵金属投资理财,代理操作在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开立的账户,涉及金额800余万元。

  “这份协议书上写明白了,由公司代理进行贵金属投资理财,客户的交易账户和密码必须交给公司管理和操作”。袁女士自称是天津黄金之星贵金属公司徐州客户鲍德的委托人,鲍德目前生病了,她代表鲍德来向公司讨说法。她告诉记者,协议书上特别写明,合同结束时乙方保证甲方投入的资金的年收益为20%。

  “所谓的保证不亏损、保证年收益,在巨大的利益诱饵面前,让数十人上了大当,既然签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来执行。”临近年底,袁女士等人发现徐州分公司大门紧闭,人走楼空,而负责人也早已不见了踪影。记者昨天联系到正在医院的鲍德,他告诉记者,他共投资40万元,目前亏损18万元。

  焦急之下,袁女士等人到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及天津黄金之星公司进行维权。

  投资公司:将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

  天津黄金之星公司营销总经理吴书华在现场表示,徐州分公司是由合作方独自经营的,而违规投资理财的情况,也是今年10月份接到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通知后才得知的。“我们是合作关系,总公司从来没有承诺包赚不赔而且有20%的年收益。”吴书华说,他们接到这个情况后立即成立了调查小组,但现在徐州分公司的负责人都已经失联了。“与客户签订代客理财协议书是违法违规的,我们公司不会这样操作。”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客户资金均由银行三方存管,交易数据由独立的第三方托管,也严格禁止各类代客理财行为。”黄金之星的媒体负责人肖小姐对记者表示。吴书华表示,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下一步将会到徐州和天津报警,也将配合警方协助客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纷争。

  提醒:代客投资理财属违法 不要轻信高回报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刘登明律师表示,该公司20%年收益的承诺本身就是违规的,且涉嫌诈骗。既然签订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给投资者给予赔偿。此外,各种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私募基金”等为名的非法代客理财机构,事实上并未取得代客理财的相关资质。(记者 童丹)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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