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只填报不核实”成为历史
日前,中组部公布了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结果。12月6日,中组部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透露,为做好抽查核实工作,经中央同意,中组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12月7日《京华时报》)
无疑,官员个人事项“只填报不核实”,报告的效果就会打折扣。一些官员要么填报时不认真对待,出现漏报、错报;要么有侥幸心理,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这样一来,就对官员财产等起不到监督作用。所以,这次中组部牵头13个部门抽查核实官员个人事项,意义重大。
这至少表明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是“花瓶”,而是要发挥实质作用。过去4年组织官员集中填报,为今日抽查核实打下了基础。某些官员是否如实填报,一查便知。据悉,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可见,核实工作的效果正在显现。
对于核实官员个人事项,我以为公众至少有这样几点期待:其一,希望这种核实不是一次性行动,而是常态化动作,让官员们在今后报告个人事项时不敢、不能、不想去弄虚作假,让官员个人事项“只填报不核实”彻底成为历史。其二,期待从“抽查”走向“普查”。相对于过去四年不核实,抽查核实显然是一种进步,但也是一种有限的进步,也就是说,部分官员由于核实不到,有可能成为漏网之鱼。
更重要的是,一个完整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应该包括申报、核实、公开、监督、问责5个环节。但过去四年只有申报,如今有了抽查核实,还缺少公开、问责等环节,希望把缺少的环节能够早日补上。目前,我国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虽然与完整的财产申报制度还有很大距离,但已经在申报与核实环节迈出了实质步伐,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是公开、监督和问责,惟有建立完整的财产申报制度,才能为公开、问责创造条件。□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