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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梳理国际反腐大动作 中国正寻求实质性合作

2014年12月08日 09:3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北京APEC会议、G20布里斯班峰会、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回顾我国今年以来的一系列国际反腐合作工作,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构建了以追逃追赃为核心的国际反腐新秩序。这一国际反腐合作亮点,也决定了我国在未来国际反腐合作中的主要任务

  从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出发,驱车向南行约15公里,是风景如画的拉克森堡。

  今年11月,这个幽静的地方,因设在这里的国际反腐败学院,频频在国内媒体出现。

  11月15日,中国正式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成为第59个签署“建立国际反腐败学院协定”的缔约国。

  在不少反腐专家看来,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是中国近年来构建国际反腐合作网络的最新举措之一。

  自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来,我国不断推进国际反腐败合作。在国际反腐败合作平台上,中国发声日趋频繁、中国行动日趋有力。

  为纪念《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署和唤起国际社会对腐败问题的重视与关注,联合国将每年的12月9日设为国际反腐败日。2014年,中国在国内重拳反腐和深化国际合作方面的突出成果,无疑是给今年国际反腐败日最好的礼物。

  中国赢得国际反腐合作主动权

  位于拉克森堡的国际反腐败学院,旨在提供反腐败教育和专业培训,促进对有关腐败现象的研究,提供打击腐败的技术援助,并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与交流。

  在确认中国正式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后,国际反腐败学院院长马丁曾接受中国权威媒体专访,他表示,国际合作在反腐败斗争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是反腐败的有效手段。

  显然,中国在反腐实践中已充分认识到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反腐败国际合作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被中央高度重视。”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这样评价今年以来我国在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付出的巨大努力。

  这一评价有一系列具体举措来佐证:

  今年1月,中央领导要求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7月,公安部部署“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外逃贪官投案自首。

  11月,北京APEC会议为国际反腐合作提供了重要契机与实践平台。在APEC会议上,21个经济体就反腐合作达成共识,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宣布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APEC北京会议构建了亚太地区国际反腐新秩序。

  同月召开的G20布里斯班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讨论增强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议题时,指出要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这一意见在G20峰会公报中得到充分重视:“我们核准支持增长和抗风险的《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我们正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从北京APEC会议到G20布里斯班峰会,再到中国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等,中国在不断推进国际反腐合作。在国际反腐合作过程中,中国更多展示自己的话语权,积极参与国际反腐合作规则的制订。可以说,中国代表第三世界国家发出了国际反腐合作的声音,赢得国际反腐合作的主动权。

  国内反腐与国际合作不可分割

  在中国正式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这一消息出现的同时,另一条关于“中国反腐巡查将扩大到驻外机构”的消息也引发高度关注。

  11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外交部党委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驻外使领馆党委班子的监督,推进驻外使领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月28日至11月4日,外交部纪委书记谢杭生率组赴驻美国使馆、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和驻多伦多总领馆进行巡视,并召开了驻美加地区使领馆(团)党风廉政工作片会。

  高波认为,我国已明确提出将“反腐败”作为国家战略,反腐巡查扩大到驻外机构既是必经过程,也是必然结果。所谓“零容忍”“全覆盖”就是要不留死角。

  在高波看来,“全覆盖”的国内反腐与更加主动的国际合作,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

  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的高压态势。据新华社统计:超过50名省部级高官被查处,副国级以上官员3人。除“老虎”频频落马,“苍蝇”也被大面积清理。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万人,同比增长超过30%。

  高波将这种反腐高压态势称作“中国现象”,“‘中国现象’已经得到更多的国际认同和支持”。

  高波认为,中国的高压反腐实践让一些发达国家放下身段,开始研究如何打击“避罪天堂”,开始研究如何与腐败受害国展开包容透明的务实合作。可以说,国内的高压反腐实践改善了国际反腐合作环境,中国更多地参与到多边或双边合作机制中,推介自己的作法。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月9日刊发消息称,联合国召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预防腐败问题第五次工作组会议、资产追回问题第八次工作组会议,中央纪委监察部派员参加。会前,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秘书处要求,我国提交了《中国的反腐败国家战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践与成效》和《中国的公务员制度》两份材料(中、英文),联合国网站予以全文刊登。会议期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秘书处编制的会议文件共引用我国上述材料8次,获得与会各国代表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从国内反腐和国际合作两方面看,我国参与国际反腐合作的增长点,在于把握以我为主的原则。”高波说,所以,国内、国外两个反腐“战场”互相影响,不可分割。

  从易到难寻求实质性反腐合作

  北京APEC会议、G20布里斯班峰会、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回顾我国今年以来的一系列国际反腐合作工作,高波认为,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构建了以追逃追赃为核心的国际反腐新秩序。

  这一国际反腐合作亮点,也决定了我国在未来国际反腐合作中的主要任务。

  “下一步,我国的国际反腐合作将会在重点领域继续推进。”高波说,所谓重点领域,针对的是“小贪到亚非,大贪到欧美”现象。我们应该在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合作的基础上,加大追逃追赃的成功率。

  高波认为,我们还应在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国际公约工作中,探索在国际公约框架下的实质性执法合作。之所以要加大这方面工作,因为我国与一些国家尚未签订引渡条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国际公约来解决追逃等问题。

  未来国际反腐合作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解决条约问题。“我们应当利用目前良好的国际反腐环境,加大谈判桌上的工作,签订更多双边条约,为国际反腐合作提供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高波说,“国际反腐合作,应该从易到难,切忌贪大求全。总而言之,实质性合作是国际反腐合作的关键。”

  在高波看来,开展实质性的合作,意味着在已有的机制化平台上更积极更主动地开展合作。如通过APEC执法合作网络积极开展追逃追赃等。

  据了解,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包括建立并发展一个涵盖各成员经济体反腐败和执法人员的合作网络,以加强负责腐败、贿赂、洗钱和非法贸易犯罪的调查、起诉以及确认和返还非法所得的机构之间的非正式跨境合作,并为成员间反腐的经验交流、案例培训、法律沟通提供方便。

  高波认为,跨国联合反腐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需要加强反腐的经验交流、案例培训、法律沟通。

  而不管是反腐经验交流还是案例培训,这些都是国际反腐败学院的授课重点。

  国际反腐败学院院长马丁说,学院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教育、研究和合作,为全球反腐败提供实质支持。

  有消息证实,已有中国学员在国际反腐败学院当中受训。这也说明,中国已经在更加积极主动地寻求实质性国际反腐合作。(本报记者 余飞)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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