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东夫妻为获高额利润 制售200万元假肥皂获刑

2014年12月10日 13:3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为获取高额利润,夫妻二人先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舒肤佳香皂及雕牌肥皂等,销售金额达二百余万元。

  去年9月4日,平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包村居民警在入户走访时,有群众反映村里商店销售假冒舒肤佳香皂。民警随即对孝直镇各乡村商店逐一检查,发现不少商店销售的舒肤佳香皂为假冒产品,均是从孝直镇某百货批发超市购进。

  民警随即对此百货批发超市进行调查,得知两肥城籍男子刚送完假冒舒肤佳驾车离开。民警立即驱车追赶,在105国道临近东平县边界处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付某生抓获,随后又在肥城市王瓜店镇的仓库内将另一嫌疑人傅某国抓获,并当场查扣假冒舒肤佳香皂及雕牌肥皂100余箱。

  民警顺线追踪,2013年11月26日,最终将上线犯罪嫌疑人张某强(男,38岁,临沂人)、梁某连(女,39岁,临沂人)抓获归案。

  经查,2010年至201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强、梁某连夫妻俩在临沂市自己家中设立生产窝点,从临沂某日化有限公司购进原材料,并从广东潮州人林某贤处购买假冒汰渍和碧浪洗衣粉的包装标识袋,大肆生产假冒“汰渍”及“碧浪”洗衣粉,并购进假冒“舒肤佳”香皂,后将上述假冒洗化用品销往山东省平阴县及甘肃省、安徽省、江苏省等,涉案价值二百余万元。

  今年11月3日,平阴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9万;判处梁某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8万8千元。两人非法所得2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李正伟)

【编辑:孙静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