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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两任房管局局长前后落马 1人受审1人入狱

2014年12月11日 14:43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昨日,因被指控受贿及挪用公款共50余万元,已经63岁的黄山市原房管局局长杨惠忠在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悉,其接任者邵诸云也因受贿罪被判刑入狱。

  行贿的都是开发商

  公诉机关指控称,杨惠忠在担任黄山市房管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兼黄山市旧城改造指挥部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6.5万元,并为他人谋利,行贿的是三家房产开发商。

  2007年2月和2008年8月,杨惠忠在担任黄山市旧城改造指挥部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还两次私自挪用25万元公款,借给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和房地产开发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杨惠忠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受贿,并为他人谋利,私自将25万元公款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应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惠忠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收了钱帮忙拿地块

  庭审表明,杨惠忠通过帮开发商获得热门地块开发权、办相关证书、协调拆迁等,获取好处。

  其中,向杨惠忠行贿最多的是黄山市某开发商负责人江某,累计共23万元。江某最多一次送了9万元,顺利拿到黄山市中心城区核心圈的原屯溪饭店地块开发权。此后拆迁阻力较大,江某找杨惠忠帮忙,又送出4万元现金。1998年至2002年,每年春节前后,江某以拜年名义送礼,杨惠忠共收5万元;杨惠忠的女儿、儿子结婚时,江某以礼金名义,各送1万元。

  此外,杨惠忠还收受开发商林某、崔某等先后行贿的3.5万元。

  据了解,在房管局担任要职的官员,一直是开发商追捧、巴结的对象。杨惠忠离开岗位后,接任局长职务的是邵诸云。2011年9月,邵诸云也因受贿罪被审,后被判刑。据悉,邵诸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工程承建商、办证中介、房地产开发商等人的贿赂,并为他人谋利。(新安晚报)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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