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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八项规定 福建福州463人被处理

2014年12月12日 16:05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纪委监察部门获悉,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当地各级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起,有463人被处理。

  据介绍,在两年的时间里,福州市点名道姓公开曝光10批4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当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的463人中有6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纪委监察部门的明察暗访中,福州重点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或机关食堂奢侈浪费、公车私用或私驾公车、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

  同时,福州还强力整肃“为官不为”、执行力和办事效率低下等“庸懒散拖”问题。2014年以来,当地共效能问责20个单位、331名违规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被效能问责的结果与个人考核、提拔任用以及精神文明单位奖金、绩效奖金等挂钩。对于单位临时人员存在相关问题的,追究直接领导责任。 (福州站记者 张珺)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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