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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误认前妻偷放摩托车胎气 将其踢伤赔偿8万元

2014年12月15日 08:45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因见到前妻蹲在自己的摩托车边,误以为前妻要偷偷给他的摩托车轮胎放气,便飞起一脚将前妻踢伤。尽管事后前夫赔偿了前妻8万元,要不是前妻求情,前夫还得被判刑。昨悉,蔡甸区法院判决男子何某故意伤害罪,从宽处理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5月1日晚上10点,蔡甸男子何某驾驶摩托车来到前妻吴某位于奓山街的一家足浴店,见其女儿在店内玩耍,遂对吴某进行指责,责骂她不负责任,吴某听了心里不舒服,双方发生争执,何某便将摩托车停在足浴店门口后离开。

  当何某再次返回时,看到吴某蹲在其摩托车旁,“怎么,还要给我的摩托车放气报复啊。”何某误认为吴某要给其摩托车轮胎放气,一脚踢向吴某右腿,吴某当即抱着右腿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

  经法医鉴定,吴某的右腿腓骨粉碎性骨折,右肘部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9月16日,何某与吴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何某的亲属已代为支付吴某赔偿款8万元,吴某对何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何某从轻处罚。

  蔡甸区法院认为,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何某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其亲属已代为支付赔偿款8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对被告人何某从宽处罚。

  蔡甸区法院判决,何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记者万勤)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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