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下4子却无人赡养 7旬老人为生存状告亲生子
2014年12月23日 14:18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因4个儿子不肯给50元的养老费,遵义市道真县一位七旬老翁一怒之下将儿子们告上法庭。22日,经法院调解,儿女们每人每年给老人600元的生活费。
70多岁的白老,家住道真县隆兴镇杉木村白腊塘,育有4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均已成家。2008年,老伴去世后,儿子们协商决定,老人平时随老二生活,老大、老三、老四每年分别给老人50元的养老费,而医疗费则根据实际产生数额,由4个儿子分摊。
但从2012年起,4个儿子因家庭矛盾,不仅不再给老人养老费,原本居住在老二家的老人,也只得搬出独居一处。今年12月初,生活困难的老人向村委会提出调解但未果,于是一纸诉状递到法院,告4个儿子不孝。
“白家三兄弟的理由是,老人在分家时,对田地分配处置不公平,认为老人偏心老二,所以不肯支付。”承办该案的道真县法院隆兴法庭庭长冯志强说,经调查,老人在分家前,确实主要随老二生活,因此分田时,有些“偏心”。
受理该案后,隆兴法庭法官们步行一个半小时,来到老人家中召开家庭会,同时邀请村干部和亲朋好友参与调处等多种方式,给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4个儿子及女儿消除隔阂,均同意承担赡养义务。
22日,经法院调解,4个儿子及2个远嫁的女儿,分别承担每人每年600元的养老费,并支付给老人。记者 黄宝华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