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驾车避让起伏路侧翻身亡 公路管理站被判赔偿
2014年12月24日 08:4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车辆避险发生侧翻,公路管理站担不担责?一司机为避让坑槽路面,紧急刹车操作不当导致货车侧翻致死,亲属认为当地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该承担责任,告上法院索赔。昨日,记者获悉,广州中院审理后,最终判决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19万余元。
2012年3月21日凌晨6时30分,黄某驾驶一辆中型货车沿花都区山前大道北侧路面由东往西驶至赤坭镇国泰村起伏路段时出车祸身亡。
黄某亲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公路管理总站承担70%的责任,支付各项赔偿款共计67万余元。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该起伏路段未设立任何限速或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必要的修补或防护措施,这种疏于管理的行为导致黄某操作失当以致事发,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因此,公路管理总站作为事发路段的管理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记者章程 通讯员周艺)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