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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完成全国首例跨省网络查扣被执行款

2014年12月24日 10:22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12月22日下午,依托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仅用14分钟就成功划拨了一被执行人在北京开立账户内的银行存款。据悉,这是该系统试运行以来全国法院跨省网络扣划存款的第一案。

  本案中,原告任某与被告许某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此案经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许某退还押金、装修拆迁补偿等费用80多万元。因许某未履行法律义务,经原告申请,2014年4月28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对本案立案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在福建省内各家银行有少许存款,完成扣划仅1.1万余元。

  眼看执行陷入僵局,但刚刚投入使用的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全国联网,给本案执行带来新的希望。执行法官魏文太通过登录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在北京兴业银行甘家口支行有大笔存款。魏文太立即着手办理网络冻结手续。 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12月22日下午,他再次登录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向银行发送划拨88.7万余元执行款的指令。随后,协助执行的银行将这笔被执行款打到法院指定的执行专用账户。这意味着申请执行人最快在第二天就能领到这笔钱。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葛福东介绍,“找人查物”是困扰执行工作多年的两大难题。为此,福建高院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与3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等联动单位实现网络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个人信息的查询、预警和控制。

  据悉,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具有“自动查、效率高、费用低”的特点。全省全部新收执行案件一经立案移送执行部门,无须人工发起,系统即自动提起一次网络查询。少则1分钟,多则半个小时,系统自动反馈查询结果。今年12月12日,在总结福建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将福建作为全国执行信息网络查控系统三家先期上线使用的试点单位之一。(记者 何晓慧)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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