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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朋友叫代驾 自己醉驾撞人致一死一伤获刑

2014年12月25日 08:4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他替喝酒的朋友叫了代驾,自己却醉酒开车,造成一死一伤事故。为了让儿子从轻判处,同是退休工人的父母东拼西凑了43万元赔偿款。听到一年三个月的判决后,被告人郭斌斌当庭落泪,后悔不已,“家境不是很好,很对不起父母,60多岁了还要为我的荒唐事操心”。

  近日,广州两级法院陆续宣判了一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尤其是肇事后逃逸案件。

  记者获悉,广州中院近期审理的6件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最高获刑5年。海珠区法院去年审理交通肇事案67件,其中有15%存在肇事后逃逸的行为,面临3到7年的量刑。

  案例1:

  醉驾致一死 赔光父母积蓄

  2014年7月6日晚10时许,郭斌斌和朋友喝了一斤洋酒和红酒。他给喝酒的朋友叫了代驾,自己却将停放在海珠区滨江东路滨江一号商场对出路边的一辆轻型货车开走。

  10时31分,郭斌斌驾车沿滨江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晓路路口以东20米时,先后与蔡某宏、许某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后又与李某勤所推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宏受伤送医不治,许某受轻微伤。

  事后,被告人郭斌斌被群众抓获归案。其涉嫌醉酒驾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6.2mg/100ml),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郭斌斌的父母都是退休工人,为了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凑了赔偿款43.7万元。

  海珠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斌斌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多辆车损坏,判决被告人郭斌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警方:

  进酒吧食肆 酒驾前做提醒

  法官发现,酒驾肇事者往往心存侥幸,总以为“就开一小段路”、“深夜可能不会被查”。

  据广州交警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广州交警采用定点检查、流动巡逻等方式严查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广州交警还派出民警深入酒吧、食肆、停车场等易发生酒后驾车场所,将严查酒后驾驶的工作前移至酒驾前执法提醒,彰显柔性执法。

  案例2:

  酒驾致人亡 逃逸当日自首

  2014年8月2日清晨,梁建森酒后驾车与被害人刘某驾驶的无牌两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当场死亡,梁建森驾车逃逸。同日11时许,梁建森投案自首。

  海珠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建森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梁建森家属案发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四年。

  数据:

  致死逃逸案 酒驾占了两成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后,当事人应全力救护伤者,并及时报警;交通肇事罪属过失犯罪,但肇事后逃逸,量刑会更重。交通肇事后,不逃逸、不推卸责任,及时救助、积极赔偿、获取谅解才是最理性的做法。

  据广州交警的统计分析资料显示,近年来,在侦破的酒驾肇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肇事逃逸的案件,在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时,有的肇事者因为惧怕刑期,会驾车逃逸,在撞人致死逃逸的事故中,酒驾肇事案件占了两成左右。

  据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致人死亡的逃逸案件破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广州共发生死亡逃逸事故66宗,已破案60宗,破案率逾九成,广州交警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近年来一直位居全省前列。

  案例3:

  摩托撞货车 乘客死亡

  2014年7月4日,韩芮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且灯光性能不合格的两轮摩托车搭载两名乘客,违反交通标线通行,致摩托车与同向行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一名乘客当场死亡。肇事后,韩芮弃车逃离现场,又于当日16时许前往交警部门投案。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韩芮承担主要责任。案发后,韩芮向死者家属赔付人民币6000元。白云区法院一审宣判韩芮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可减轻处罚,依法判处韩芮有期徒刑两年。

  提醒:

  驾驶人弃车 索赔很难

  “五类车”是指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等, 因“五类车”基本上无牌无证、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或者驾驶员多数选择逃逸,受害一方难以得到及时救助或赔偿,追查存在困难。

  “五类车”是广州交警重点打击的群体,“五类车”驾驶人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漠视交通安全,超速、超载、逆行、乱穿插、随意变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造成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因为交警很难通过“五类车”找到对应的驾驶人,“五类车”驾驶人在撞人致死后,往往选择弃车逃走,且“五类车”价格都比较便宜,车主扔弃了车辆也不心疼。因此,广大市民在出行时请选择公共交通或者正规的运输工具,确保安全第一。  文/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杨晓梅、吕明健、杨美满、交宣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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