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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行贿档案随便查体现反腐自信

2014年12月25日 16:1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最高人民检察院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表示,人民检察院已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库,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有需要,都可以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起行贿犯罪档案库,并且不惧任何单位和个人去查询,体现出对反腐成果的自信。

  违法必究是法律的要求,不搞运动式反腐,依法查处每一个包括行贿罪在内的案件,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自信地摆出行贿档案,不仅关系到反腐,也关系了建立法治社会这一宏大命题,既体现出依法反腐、也体现出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能力。

  更进一步讲,大胆公开行贿档案,也是对反腐的一种深化和继续。首先,这种开放的姿态和直接的互动,有助于民间力量参与到反腐工作当中,提供反腐线索并监督反腐。公开行贿档案,不仅有利于公众查实已经办结的行贿案,也是对公众举报行贿行为的一种鼓励,当自己举报的结果将来可以通过档案库来查实时,民间参与反腐的热情也许会高涨。

  同时,这也是对民众知情权的尊重和对民众利益的保护。行贿者不仅破坏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同时也破坏经济环境,商业行贿是最不正当的商业竞争,不允许行贿企业参与招标等经济活动,不与行贿的个人开展商业往来,是商业系统普遍采取的行动。公开行贿档案有利于保持民众的利益,也是对行贿者惩罚的延续,可归于反腐工作的一项内容。

  单一公开受贿案件是一种自信,同时公开行贿案件更是一种自信,这既是一张评价过去反腐成效的成果单,也是未来反腐方面的一种承诺。“随便查”是因为现在已不怕查证与监督,同时也预示着,反腐将更加高效、开放、透明,并兼顾受贿和行贿两者,形成更加完整的反腐链条。 罗志华(知名时评人)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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