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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非法吸存6000多万 留信“赚钱去”后消失

2014年12月26日 18: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台州12月26日电(见习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张茹颖) 浙江台州仙居男子王某以经营房地产生意为由,高息回报为诱饵,5年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0多万元。在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后,他还恶意透支信用卡39万元用于资金周转。12月26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王某43岁,仙居县白塔镇人,在此之前,众人眼里的王某是一名成功的商人。他开办投资公司、经营饭店酒楼、投资房地产项目……生意版图快速扩张。然而,由于近几年经济不景气,很多生意都出现了亏损,王某的资金链紧张起来。

  他开始通过所谓的“融资”来化解危机。2009年,王某在杭州开了一家饭店,邵某偶尔光顾,一来二往有些面熟。随后,王某便以投资房地产项目有高额回报为名,陆续向邵某借了280万。

  然而,后来说好的回报没有见到,邵某多次催讨本金也没有结果。直到2012年5月,王某给邵某留了一封信,表示自己要外出赚钱了,等赚到钱再还款。此后,王某电话也不接,人也不见了。

  被坑的不止邵某一人,不少出借人都收到了这封语焉不详的信件,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在2007年至2011年,短短5年间,王某便以做房地产生意需要资金为名,以月息1.5%至3.5%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借款6000余万,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此外,截至2013年6月13日,王某还持中国银行的信用卡透支39万余元用于资金周转和个人消费,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讨均未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王某在案发前已归还部分受害人的部分资金,审理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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