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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行长受贿案”重审二审开庭 激辩非法证据排除

2014年12月30日 09:1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冬日上午,晴空万里,阳光灿灿。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法院楼体外墙悬挂着“确保司法公正为民”的巨幅红色标语特别醒目。

  11月11日9时36分,58岁的杨某被法警带入大法庭走向被告人席,他在步入法庭时扭头向落座不多的旁听席上望了望,旁听席上坐有他的亲属。

  涉罪案情并不复杂

  记者坐在旁听席上,目睹杨某身着深色呢大衣站在被告人席上,双手未戴手铐。对比前次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里审理这起受贿案时,杨某身穿看守所橙黄色马甲、双手戴铐的情景,反差明显。

  杨某因涉嫌受贿罪自2011年5月10日经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历经一审判决、重审一审判决,直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这一天,他已被羁押了整整1280天。

  杨某曾担任某银行在四川省广安市设立分行的行长,其涉罪案情并不复杂: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就杨某涉嫌受贿犯罪提起公诉时指控:2004年1月19日晚,徐某为感谢杨某使其企业获得贷款,前往杨某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100万元现金送给杨某。杨某将收受的这笔钱投资一家煤矿,从中获取收益440万元。

  2012年4月17日,广元市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杨某受贿款100万元及非法投资经营利润44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杨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院时隔7个月出具刑事裁定书,认为杨某犯受贿罪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广元市中院重新审判。今年2月19日,此案第二次开庭重新审理,《法制日报》记者到庭旁听。

  11月11日上午,被告人杨某第五次站在苍溪县法院大法庭的被告人席上。审判席上坐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3名法官。此次庭审从上午开始,经过中午短暂休息,一直开到傍晚时分,庭审全程耗时近8小时之久。

  激辩非法证据排除

  记者注意到,四川省高院裁定杨某涉嫌受贿案发回重审近6个月之际,侦办此案的检察机关向广元市中院递交了一份《变更起诉决定书》,该文件以“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本院)发现案件事实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符”为由,将起诉书中“依法查明”徐某去杨某家送钱的准确日期和时间由“2004年1月19日晚”变更为“2004年3月”。

  2月19日下午,记者旁听了广元市中院在苍溪县法院大法庭对此案的公开庭审,在两小时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出庭证人提交的证言展开了激烈互质。

  徐某作为这起受贿案的行贿人,出庭作证指认杨某收受了他送进家门的100万元现金。

  辩护人当庭提出,徐某对此前业已记录在案的证言进行了某些颠覆性的改变,不仅将其送钱时间由具体改为模糊,还对其行贿动机、行贿行为等细节的陈述演变出多个不同“版本”。

  公诉人不认可辩护人观点,认为徐某庭上的证言与庭前证言基本一致,其陈述送钱时间、地点、原因、方式和经过均较为清楚,还认为徐某对庭前没有陈述的部分进行了补充和解释。

  3月14日,广元市中院重审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杨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与前次判决有所改变的是,对被告人杨某受贿款100万元及非法所得17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不服重审一审判决,上诉至四川省高院。

  11月11日,记者在旁听席上再次聆听了辩护人同出庭检察员激烈互质与辩论以及被告人的当庭陈述。

  多次行贿未受惩处

  鉴于控辩双方针对被告人涉嫌受贿的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均与国家近年来提速推进法治进程的重要节点吻合,其证据博弈涉及疑罪从无、不得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非法证据排除、全程录音录像等重大刑诉改革制度是否落实到具体个案审理之中,记者为此专门查阅了相关法律文件: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颁行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对非法证据排除作了详细规定,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修正案被视为“从立法层面上首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012年3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将非法证据排除纳入法定程序,并将非法证据排除扩展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施行。

  上述重要法律文件的颁布与施行时间,与杨某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杨某受贿案一审判决下达、重审一审判决下达、重审二审开庭等时间节点形成对应。

  记者亲历两次庭审发现,在应对辩方关于非法证据的质疑时,公诉方未能就案中非法证据排除、全程录音录像等问题做出令人信服的回应。

  经记者了解,现身广元市中院重审一审法庭上作证的行贿人徐某,此前已在多起受贿案件中行贿,已有多份判决书确认徐某行贿,数额累计逾百万元。令人讶异的是,徐某并未受到检察机关追诉。

  记者数次去广元市检察院了解对于法院判决认定徐某数起行贿行为是否立案查处,并留下采访问题,均被委婉拒绝,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目前,杨某受贿案仍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记者杜萌马利民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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