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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男遇交接班警察弃车逃离 原系“二次酒驾”

2015年01月04日 10:54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2日晚上6点,省高警京山大队民警正在随岳高速京山站口交接班,4辆警车停在站口,警灯闪烁,8名民警正列队讲评。

  此时,突然从站内传来一声“砰”的撞击声,民警张建波第一反应,“肯定是有车子撞了”,立即朝站内跑去。只见两辆小轿车在收费站通道内撞到一起,前车内空无一人,后车司机见民警,立即下车指着后方大声说:“快把他抓回来,他跑了。”

  民警立即朝高速公路方向追上一名中年男子,正当民警准备询问时,男子一句“干嘛?”一口酒气迎面扑来。民警断定是酒驾了,立即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ml,(超过20mg/ml为饮酒驾驶)。

  据男子王某说,他是京山人,当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在钱场镇喝了二两白酒,朋友给他找了代驾,他觉得麻烦没要,觉得自己喝这点酒开车没问题,所以就独自驾车走高速公路回家。

  刚走到京山站口,看到一堆警车和好多警察,以为是在搞酒驾集中整治,一时心急,准备倒车离开,谁知与后面车撞上了,看违法行为即将败露,欲弃车逃离现场,再找别的驾驶员来顶包处理事故。

  民警网上查询王某驾驶证和车辆后发现,车辆已过年检期限,王某于2013年12月就有一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已被处以暂扣6个月驾照,扣12分,但王某一直未去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继续违规驾驶车辆。

  据京山大队民警介绍,因酒驾后已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的,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

  王某因“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000元罚款,拘留10日,吊销驾照的处罚,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车辆和车辆过年检期的违法也被各处以200元处罚。

  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因损失较小,经民警调解,王某赔偿了后车司机的损失。(记者万勤 通讯员郐国辉)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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