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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疑似真凶赵志红受审 其父彻底寒心不请律师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1月06日 02:5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视频:“呼格案”疑凶赵志红今日受审:承认为“4.9”女尸案凶手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为庭审现场,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中新社发 钟欣 摄  

  昨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志红抢劫、盗窃、强奸、杀人一案。此前,呼格吉勒图所涉及的“4·09”强奸杀人案已经获得平反,昨天上午的庭审中,赵志红再次表示自己是真凶。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受邀参加旁听,但未对庭审表态。由于涉及的事实和证据较多,案件的审理将持续两天半。

  □庭审现场

  呼格父母受邀旁听

  昨天上午的庭审被安排在9点半进行,但直到9点多,押解赵志红的警车仍未出现。据法院知情工作人员说,赵志红很早就被从看守所带到了法院候审。

  上午9点多,在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的陪同下,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来到法院,夫妇二人受邀旁听赵志红的庭审。“昨天听到了这个消息,就是想到现场来看看。”李三仁说,不管赵志红是多么的十恶不赦,他在最后关头能够承担责任认罪,让人看到了他良心发现。

  9点半多,身穿蓝色羽绒服的赵志红被两名法警带进10号法庭,准备接受庭审。与之前公开披露的照片不同的是,赵志红明显胖了一些,他留着光头,坐在被告席上等待开庭。赵志红本人及其家属均未委托辩护人,法院通过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谢飞、张瑞军两位律师为其辩护。

  据了解,呼和浩特中院刑一庭负责人李小明和法官雷杨、李国庆组成合议庭,李小明担任审判长,雷杨、李国庆任审判员。

  赵志红受审未改口

  根据法院安排,昨天的庭审分为两部分,上午公开审理赵志红涉嫌的盗窃、抢劫犯罪部分。下午才开始不公开审理“4·09”强奸、杀人案。

  在庭审上,回答法官的讯问时,赵志红表情平静,声音较低、口齿清晰,回答问题速度很快,讲着带有其老家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口音的普通话。

  上午9点50分左右,李三仁、尚爱云夫妇走出法庭,此时审理仅开始半个小时左右。面对媒体采访,他们没有再多说。

  上午11点20分左右,盗窃、抢劫部分的审理进行完毕。谢飞、张瑞军两位律师走出法庭。据两位律师介绍,他们在庭审中已经指出,检方指控的盗窃、抢劫犯罪的证据不足。

  张瑞军律师介绍,在庭审前,他和谢军律师已经会见过赵志红,从当时以及庭审的情况来看,赵志红的精神状态不错。对于普遍关心的赵志红之前承认自己是凶手一事,张瑞军表示,赵志红在会见时再次提及此事,他依然承认自己就是“4·09”案的凶手。

  □对话赵志红

  “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

  赵志红被抓获后,央视记者在2005年11月对他进行了采访。

  赵志红:我如果不去作案的话,心里面又压抑得厉害,又憋得不轻,老觉得各种压力压得我就快爆炸了。

  赵志红所说的压力到底从何而来呢?审讯他的民警告诉记者,这也许和他的生活经历有关。赵志红的家乡在内蒙古凉城县,在这样一个典型的农家小院,赵志红生活了20年,那时他给人的印象是性格内向,和外人基本不来往。在家里他排行老二,亲情对于他显得并不重要。

  赵志红:咱毕竟是身居老二,就是穿衣各方面的事,好像得到的照顾没有老大多,就是穿身衣服都是新的,轮到我的时候正好人家穿旧了。

  赵志红从不把内心想法告诉给任何人。他曾有过短暂的婚姻,但这并没有改变他孤僻的性格,他没有朋友,在与别人相处时,他总表现得顺从甚至是软弱。

  赵志红:不跟人争,几乎是做到与世无争。凡是认识我的人从来不跟他们吵、闹、打,这些事情根本不会在我这儿发生,如果是他们发脾气的时候,我有时候还会说一句好听点的话去逗他,尽量让别人开心。

  但是我在作案的时候完全是两副面孔,也就是说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那个时候意识已经完全不受我控制了,换句话说就是长期积累的压抑那一种愤怒,一下子都爆发出来了,所以控制不了。

  □焦点

  为何不公开审理?

  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后,人们期待进一步了解被害女子当日离开饭店到被发现、共1小时3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遭遇了什么?“真凶”是如何作案的?

  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众多关注“呼格案”的人,都希望及时了解赵志红受审情况。

  法院方面表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将公开审理其被指控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其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进行不公开审理。

  “枪下留人”后休庭9年是否合法?

  尽管赵志红2005年10月落入法网后,先后四次向警方供述自己是“4·09”女尸案的凶手,且在法院一审之后,他于2006年12月5日从看守所托人给新华社记者汤计递出“偿命申请书”。但其是否是真凶,尚需通过庭审来认定。

  有人质疑,因供认“4·09”女尸案而“枪下留人”,法院对赵志红的审理休庭9年多,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按照当年的法律规定,一审的期限是9个半月时间。赵志红案从2005年到现在已远远超期,在时间上确实存在问题。”不过,他说,“先宣判‘呼格案’,再审赵志红案,从法律程序上讲没有问题。因为这两个案子在程序上并没有本质的联系。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是因为‘赵志红有罪,所以呼格无罪’。”

  洪道德教授说:“虽然公众舆论期待赵志红案的审理能进一步佐证呼格吉勒图的无罪,但无论对于呼格吉勒图还是赵志红,法律都应当同样公正,认定犯罪事实的标准也是一致的。不能因为他说自己是凶手,法院就认定他是凶手。”

  “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说,每起案件都必须破案。事实上,受很多因素影响,也不是每个案件都能够破案。”洪道德说,找到凶手,还原案件真相,只是公正的一部分,“真正的正义,是通过公正的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来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杰人说,如果法院最后认定“4·09”女尸案确系赵志红所为,那就可以进一步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呼格案’的舆论集聚效应,使得赵志红案也颇受关注,其中一部分人会以赵志红被控犯罪事实的残忍和受害人众多等为由,而要求杀之。”陈杰人说,“但是,司法机关如何综合考虑案情,进行公正判决,而不受舆论所左右,这确实是个需要谨慎把握的问题。”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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