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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将妻子从三楼扔下 犯故意杀人罪获刑5年

2015年01月06日 09:4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夫妻吵架在所难免,但苏州一名男子在与妻子吵架时,竟失去理智,抱起妻子从三楼扔了下去,造成妻子多处骨折。近日,吴中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冲动的男子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张某与妻子小慧(化名)租住在一幢民居的三楼,平时,张某夫妻关系不睦,时常吵架动手。2014年3月8日中午,张某和小慧因为感情问题又发生了矛盾,小慧声称“不过了,要回老家”。张某打电话请父亲帮忙劝解,但小慧在电话中又与他的父亲发生了言语冲突。听见妻子言语对父亲不敬,张某十分气愤,掐住她的脖子把她推到了阳台边。三楼的阳台边沿是一排高度仅有80厘米的水泥栏杆,小慧被推坐在栏杆上,张某搂肩抱腿将她扔到了一楼水泥地上。住在隔壁的小舅子闻声赶紧冲到楼下,与张某和邻居一起把小慧送到医院,随后报了警。

  经过鉴定,小慧因外伤致腰椎、左肱骨、左尺骨等多处骨折,其损伤构成人体轻伤一级。检查机关以张某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而庭审中,张某辩称其主观上并没有杀人的故意。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案发现场位于一民居三楼阳台,阳台距离地面的高度为7.7米,依生活常识,人在此高度摔下,极易发生死亡后果,被告人张某作为该民居三楼的住户,对该阳台的高度应该熟识,其在明知可能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将被害人从此高度摔下,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考虑张某犯罪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等情节,吴中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通讯员 马俐

  记者 於苏云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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