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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集中宣判11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

2015年01月06日 14: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石家庄1月6日电(记者 陈林)6日上午,河北石家庄、邯郸、沧州、邢台、秦皇岛、保定6个地市法院集中宣判了11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9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日通报,2014年以来,全省法院全年共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340余件500余人,有力打击了犯罪。仅去年12月以来已公开宣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80余件,极大震慑了此类犯罪。

  据通报,当日宣判的案件主要犯罪手法有使用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以葡萄糖冒充食品级甘氨酸,将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生猪屠宰后做成麻辣肉、肉夹馍对外销售,使用散装白酒冒充品牌酒,生产、销售假的治疗糖尿病药品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琪说,在审理案件中,相关法院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身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销售金额巨大的、处于生产销售源头的,坚决依法从重判处;对于实施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11件案件中判处实刑的25人,其中被告人宋河新以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被告人谷长浩生产销售假的治疗糖尿病药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田书珂将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生猪屠宰加工后销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当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公开通报了上述3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典型案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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