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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2014年处分433人 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

2015年01月07日 09:21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今日从省纪委获悉:2014年,吕梁市纪委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年共处分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412人,共计433人。

  去年以来,吕梁市纪委重点在案件线索处置上下功夫。经过认真排查分析,反映市管领导干部的案件线索中,贪污贿赂82件,占38%;失职渎职74件,占34%;违反廉洁自律48件,占22%;其他14件,占6%。

  在查办过程中,书记、副书记、相关人员集中会审研究处置案件线索,防止线索流失或处置不当。同时,通过整合、撤并、重组和调整,案件检查室由原来的两个增加到8个,另加1个纪检干部监督室,现在所有参与办案的科室包括审理室、案管室、党风室、信访室以及八个纪检监察室,办案力量占机关总编制的63.5%。并且通过整合市直派驻纪检组、公检法机关、基层纪委等方面力量,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此外,吕梁市还加大对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批办案件和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考核力度。建立了查办案件月报制度,要求县纪委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科级干部线索及案件查处情况及进度向市纪委报告,同时报告同级党委,坚持案件查办“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排队、每月一点评”,对排名后三位的县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记者 辛戈)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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