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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希望小区自治 备案不成告镇政府不作为

2015年01月14日 09:0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海淀区某别墅区业主希望成立业委员在社区进行自治管理,但多次被四季青镇政府民政科拒绝。业委会以不作为为由将海淀四季青镇政府诉至法院。

  四季青镇政府表示,该区域的物业区划有待确定,且该业委会筹备方面也不符合法定形式。昨日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并未当庭宣判。

  因物业服务差 业主成立业委会

  海淀区玉树临枫小区别墅区业主委员会起诉称,2014年3月,物业公司突然停止了热水供应,加之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一直低下,服务纠纷不断,业主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管理。

  2014年4月21日,业主向四季青镇人民政府递交了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材料。

  2014年6月20日,四季青镇人民政府回函称,同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指定陈某为组长,招募筹备组候选人报名。

  2014年7月17日,小区选举产生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同年9月,共有85户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多次申请民政科备案被拒

  然而,小区业主委员会持备案材料多次到四季青镇政府民政科备案,均遭到了拒绝。

  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自首次业主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持筹备组出具的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业主大会决议、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出具书面备案证明,并在备案后7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物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北京市行政法规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四季青镇人民政府拒绝备案是行政不作为。于是,业委会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四季青镇人民政府不予备案违法。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依据成双方焦点

  昨日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四季青镇政府代理人出席庭审。

  “镇里不是不同意成立业委会,而是不同意成立别墅区业委会。”镇政府代理人称,玉树临枫小区分为公寓、别墅、未开发区域三部分,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该成立一个业委会,原告成立别墅区业委会的主体不适合,业委会筹备也不符合法定形式。

  至于镇政府如何确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以及别墅区不是单独一个区域,该代理人说“我们也不太确定”。代理人称,对于物业区划的法律依据,政府这边不确定。不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共用资源设备如供电、地下车库等设施有一定的整体性,政府目前找了几个部门来确定相关的权属,并通过几个部门的意见确定了一个物业区划来进行管理分配。

  而业委会则表示,物业权是私权,政府无权过多干涉。

  “别墅区的供水供电都是独立的。”业委会代理人辩称,虽然公寓区和别墅区都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北京和润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但不能因为公寓区和别墅区由一个物业公司管理,就错误地认为整个小区只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本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孔德婧)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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