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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肉火烧店“挂驴头卖马肉” 1年非法获利近30万

2015年01月19日 13:5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近日,乐陵市公安局与食药监局在一次联合检查中,意外发现市区一家驴肉火烧店在销售的肉食品中掺杂大量的马肉、骡子肉,自2014年2月至今,该驴肉火烧店负责人任某非法获利近30万元。

  “通过检查,发现一家驴肉火烧店的驴肉有问题。根据这种情况,将其负责人带到公安局进行询问。”乐陵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称,经过审讯,民警发现,自2014年2月初至2014年12月末,该驴肉火烧店负责人任某在河间“小小食品厂”其表弟曹某处,以低价购进马肉、骡子肉,为谋取更高的利润冒充驴肉销售,自2014年2月至今,非法获利近30万元。

  “店里售卖的驴肉火烧里,大部分掺的是马肉,驴肉掺的少。”犯罪嫌疑人任某在市区经营驴肉火烧生意达十余年,形成了一定的顾客群。在面对办案民警的审讯,任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为谋取利润,以骡马肉冒充驴肉的犯罪事实。他告诉记者,根据行情市价,驴肉的价格在40元/斤左右,他的售卖价在55元/斤左右,而马肉的价格在20元/斤左右。“把马肉当成驴肉卖,一斤利润在30元左右。”任某说。

  据悉,由于涉案价值较大,根据其涉案价值已构成刑事犯罪。目前乐陵市公安局依法对其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张伟 苗丛丛)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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