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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砸车盗窃30余起被重罚

2015年01月20日 20: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宜兴1月20日电 (孙权 何逸)江苏宜兴两名90后小伙李某与许某因“手头紧”,遂想到在夜深人静时分砸汽车玻璃盗窃,这二人在两个月内连续疯狂作案30余起,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日,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李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许某被有期徒刑3年9个月。

  据了解,李某与许某二人家因学业结束之后在家无所事事,酒吧和网吧是他们最常去的地方。2013年年底,两人在茶吧聊天,李某便提出了砸车偷东西的想法,两个人一拍即合,在2014年1月进行了第一次砸车玻璃盗窃。

  第一次得手后,李某与许某便开始了他们的疯狂砸车盗窃计划。2014年1月至2月,两名被告人在宜兴城区多个住宅小区和丁蜀镇区街道搜索汽车,然后采用水泥块、榔头、警棍等工具作案,这期间有31辆汽车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

  李某与许某落网后供述,他们从被砸汽车中窃得了香烟、钱财、相机等物品,价值约为4万多元人民币。庭审中,李某和许某交代他们作案的时间都选择在晚上,目标瞄准没有车库和安保设施较不完善的老旧小区。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和许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系共同犯罪。结合他们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法院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在汽车普及的时代,当爱车被撬、车上财物被偷时,受害者都希望以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严惩被告人。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此种情形只能择一重罪处罚。”办案法官如是介绍。

  对此,办案法官还提醒广大车主,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如在机动车上安装报警装置、配备防盗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有人看管的地方等。法官同时建议,广大车主应注意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防止犯罪分子见财起意,盗窃财物、损坏爱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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