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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纪委通报两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2015年01月21日 09:16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

  今日,省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晋城市泽州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主任焦霞违规向职工发放各类补助受处分,运城市河津市樊村中心校东光德学校负责人原洁等人上班时间到娱乐场所唱歌分别受处分。

  具体案件为: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期间,晋城市泽州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主任焦霞违规向本单位58名干部职工发放烟花爆竹、各类补助等396251.57元;2013年7月,给泽州县安监局200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端午节福利41654元,共计437905.57元。今年1月8日,泽州县纪委对县安监局局长王广林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该局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原才法党内警告处分;泽州县安监局给予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主任焦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会计许琴行政记过处分。

  2014年12月23日,运城市河津市樊村中心校东光德学校负责人原洁

  (2014年8月因乱收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樊村中心校会计侯武军、赵家庄中心校工作人员刘江、樊村镇堡子沟学校教师董文霞4人在上班时间到娱乐场所唱歌。今年1月4日,河津市纪委给予原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侯武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津市教育局给予董文霞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刘江行政警告处分。 (记者 李飞飞)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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