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根治欠薪要从源头抓起
琼海瑞海水城二期二标木工已完工一年多,156名农民工的117.5万元工资仍然没有着落,原因是包工头拖欠并且玩失踪。(1月27日《海南日报》)
又近年关,又见讨薪潮。多年以来,政府部门三令五申,劳动监察频频出动,新闻媒体强力跟进,但农民工工资拖欠还是屡打不止,屡禁不绝。拖欠的原因,有承建方被拖欠工程款的,有相关各方发生纠纷的,而其中最令人气愤的,莫过于领到工人工资后卷款跑路、玩人间蒸发的包工头之流。工资拖欠的重灾区——工程建设领域关系复杂、利益纠葛甚多,而用工制度又很不规范,解决欠薪问题还得从源头抓起。
如今,建筑行业很少执行按月支付工资制度,往往是每月发点生活费,口头承诺年底结清工资。而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比来看,其他按月发放工资的行业,就很少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因此,不按月发工资已然违法,也是工资拖欠情况多发的源头所在。
为此,我省从2013年起在建筑行业推行月工资结算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执行情况并不理想。要从源头治理欠薪行为,就需要相关部门借助各种制约手段,对政策予以不折不扣的刚性执行,而不能走走过场,时紧时松,让政策成为摆设。只有月结工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才有望得以遏制。此外,我国农村劳动力供给正在接近“刘易斯拐点”,招工越来越难,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利于月结工资制度推行实施。
在月结工资尚难以全面实施的现实语境下,实践中效果不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就应该长出“牙齿”,以强制手段加以执行。作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公安机关应该及时立案侦查,依法严厉打击。只有相关部门动真格、真执行,就能将此类案件遏制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