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离婚3年发现儿子非亲生 男子起诉前妻获赔3.5万元

2015年02月01日 15:20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

  离婚3年后,鹿寨县的彭某发现儿子并非亲生,遂将前妻邓某状告上法庭,索赔鉴定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12万余元。1月28日,经鹿寨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邓某赔偿彭某各项损失共3.5万元。

  彭某与小自己20多岁的邓某2008年10月登记结婚,彭某系再婚,邓某系初婚。2009年10月,邓某生育一子。2011年7月,夫妻俩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

  离婚后,儿子跟随邓某生活,彭某仍尽父亲的义务,经常探望并带儿子外出游玩。此期间,彭某经常听到同事、朋友议论说孩子不像自己。他怀疑之余,便带儿子到南宁市做亲子鉴定;果然,儿子并非亲生。

  彭某悲愤之余,认为前妻当年欺骗了自己,便于2014年8月将邓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邓某给付亲子鉴定费、医疗费(怀孕期间的产检、生育等)、孩子出生后至离婚前的抚养费、离异后孩子的生活教育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共12万余元。

  鹿寨县法院受理该案后,邓某申请重新鉴定。经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孩确实不是彭某亲生。法庭上,面对两次鉴定结果,邓某再没提出异议。但是彭某想到自己白白疼爱了别人的孩子几年,情绪异常激动,不停细数这几年自己的伤痕。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二人互谅互让,并达成协议:邓某一次性赔偿彭某3.5万元。-南国今报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苏慧

【编辑:叶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