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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代购第一人”获释 代购药情法冲突难解

2015年02月02日 14:1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陆勇在拘留所中接受媒体采访。

  陆勇1月30日获释,围绕在他身后的争议却愈显悲情。

  20多天前,这位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因多次传唤未到庭,被警方从北京首都机场抓捕押解回湖南。涉嫌通过网络实施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销售假药罪,陆勇面临着一场关乎自己以及病友们未来的审判。

  现年47岁的陆勇2002年被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为了治病,他开始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抗癌靶向药物“格列卫”,但这种药价格昂贵,2.35万元一盒,每月需服用一盒左右。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陆勇发现,印度出售此款药的仿制药VEENAT,只要4000元一盒,但与格列卫有几乎一样的生物等效性。

  陆勇很快与病友分享了这一消息。因为汇款程序复杂,许多人都让陆勇代购,数千中国患者的团购让印度药厂同意将VEENAT优惠至200元一盒。尽管印度药厂凭借强制许可,能够“合法”地仿制格列卫,但在中国,VEENAT尚未获得药监部门的进口批准,也就是说,VEENAT一旦现身中国,100%是“假药”。

  终于,陆勇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公诉。消息一出,陆勇的300多名白血病病友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他免予刑事处罚。舆论也一边倒地对陆勇施以同情,甚至法律界人士希望法律能释放善意,在情与法之间把握平衡,从轻处理。

  其实,这已经不是中国人第一次从国外买药遭公诉了:去年10月,在“猎狐”行动中,青岛警方抓回在日本代购太田胃散、santenFX滴眼液等日本非处方药的网店负责人王某;同年11月,南京一家IT企业的硕士夫妇,利用公司派驻印度的便利,代购抗癌药被警方抓获……

  违法必究,这是法律的底线,但救命药背后又是无法轻视的生命权,如何纾解代购药遭遇的情法冲突,让每个深感看病难、看病贵的国人深思。

  因为牵扯到专利以及药品加成,不少跨国药企投放中国的药品价格要比其他国家高很多。有法学家呼吁,在保护专利的同时,更要保护好公民的健康权。这也是人们关注印度仿制药的原因。

  在印度,政府一再突破药品专利限制,允许企业生产大量价廉质优的仿制药,广受贫困患者和国际人道医疗组织的欢迎。

  这固然引起了跨国药企的愤怒,只是迫于舆论压力,他们默许了印度的做法,但显然不愿意将强制专利许可扩大到更多国家。毕竟一旦被滥用的话,会打击药企的研发热情,从而不利于药品行业的良性发展,最终损害的还是患者的利益。

  相较于仿制药的“印度特色”,尽管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饱受诟病,但在药品强制专利许可上,却一直非常严格。截至目前,还没有国内药企提出强制许可申请。

  这更让人反思中国的药品市场。让人堪忧的是,对于不少专利已经过期的药品,中国药厂的仿制工作仍然面临不少质量问题,与日本、印度的仿制药行业相比,我们生产的一些仿制药,还达不到标准,其实只是劣质药。

  以陆勇代购的“格列卫”为例,其专利到期,国内也有药厂生产了相关仿制药,但很多患者疑虑重重,担心其效果与原研药甚至印度药相差过大。

  价格始终是驱使患者冒险代购药的动因,按目前的医保报销,即便以国产“格列卫”计算,自付的部分仍然高于印度药,且不少省份还没能将此类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如何理顺专利保护、虚高的进口药定价和医保体系之间的关系,似乎困难重重。但生命却经不起太长等待,对于“没钱买药”和“没途径买药”的中国患者来说,有专家建议,应该完善有关“假药”的法规,如果有人涉嫌参与销售未经许可的进口药,但没有患者因药品质量问题对其进行起诉,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法院应当从轻处理。要真的拯救他们显然不能靠司法机关,最终需要国家职能部门进行系统性改革。深度记者 龚海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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