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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去年清理1670万平米办公用房

2015年02月28日 2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长沙2月28日电(记者 傅煜)继去年清理1670万平方米办公用房后,湖南今年决定为政府机关事务再戴“紧箍咒”,以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

  28日,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对外公布。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瞿正辉在当日的发布会上透露,去年湖南集中对各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楼梯馆所进行了清理整改,共清理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670.08万平方米,按当年的新标准,共清理出基本办公用房超标使用面积16.89万平方米、附属用房超标建筑面积40.95万平方米。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政府机关事务已不再“神秘”,其所涉及的经费、资产、服务等事项更是广受关注。湖南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的政策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政府机关各部门资源分配不公、‘三公经费’监管不到位、个别单位铺张浪费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瞿正辉认为,解决上述问题,迫需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据介绍,该《办法》共6章32条,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上位法既有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对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及经费、资产、服务管理等内容作出了细化规定,囊括并规范了“三公经费”、政府大楼建设等民众关注热点。

  在经费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强机关经费预算管理,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实际需要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制定机关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并依法予以公开。

  同时,针对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等实物、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等行为,《办法》明文规定,要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或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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