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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买主多次作案 小伙从快递员手里骗走手机

2015年03月09日 14:3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

  发现有人在官网上“抢”到手机后又发帖转卖,这让23岁的户县小伙李某看到了“商机”。李某利用其中的漏洞,冒充买家先后多次从快递员手中骗走手机。近日,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雁塔区检察院指控称,2013年11月,李某看到网上有人发帖出售一部在小米通讯技术责任有限公司官网上购买的一部小米3手机,就通过电话和卖家邹某取得联系,假意要购买,并以查看购买信息为由,要求邹某提供收货地址、快递公司、购买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获得信息后,李某又在网上查到所托运快件的快递公司配送即时信息及快递员的电话。

  过了两天,当李某查到该快件即将配送,就提前赶到位于长安区滦镇的一所学院东门,等快递员到达后,他主动上前联系,冒充邹某骗领走所配送的手机并转卖(经查,手机价值2068元)。10天后,李某又用同样手段骗取一部手机。再之后,李某把自己的赚钱方法告诉了同龄的蒲城小伙张某,两人故伎重演,又从快递员处骗走手机5部。

  2013年年底,李某和张某被警方抓获,雁塔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两人提起公诉。经查,李某在2013年初曾因故意伤害罪被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近日,雁塔区法院一审撤销了李某的缓刑,并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张某因属从犯,被判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两人均未提出上诉。 (记者 李卓洋)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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