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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推进《长江法》立法 保证长江可持续发展

2015年03月11日 1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刘占昆)面对长江流域日渐凸显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傅琼华建议,国家应加快推进《长江法》的立法进程,以保证长江本身及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长江流域涉及中国19个省市自治区,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8%。流域总人口4.27亿人,占全国的32.3%,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3。

  傅琼华说,作为中国水资源配置的战略水源地、实施能源战略的主要基地、珍稀水生生物的天然宝库、连接东中西部的“黄金水道”和改善中国北方生态与环境的重要支撑点,长江流域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十分突出,保障长江流域水安全至关重要。

  傅琼华称,60多年来,中国长江治理开发与保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同时,长江流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也日渐突出,已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傅琼华向记者分析了当前长江流域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包括防洪减灾能力、水资源配置和调度、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河湖空间管制、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

  为此,傅琼华表示,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长江法》,统一规范长江流域的经济活动、管理活动,理顺流域管理中的各种关系,调整长江流域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污染防治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从根本上改变长江流域的现状,以保证其本身的可持续发展和满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立法如何主动去适应这些挑战,切实保障防洪安全、通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安全法治保障,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傅琼华说。

  傅琼华建议,国家应加快推进《长江法》的立法进程,尽快将《长江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的优先项目;建议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建立《长江法》立法起草研究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增强流域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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