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一男子遭遇一房两“卖” 告国土局工作人员
2015年03月16日 10:4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3月5日报道的清远《遭遇一房两“卖”到手房产证要作废》新闻持续发酵。日前,原告阮先生在律师陪同下,来到清远市检察院检务大厅,递交一份控告书,控告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土地管理站一位副科级干部,要求对其玩忽职守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程序接收相关材料后,表示经过审核后再决定是否立案。
据当事人的律师向媒体透露,在购买案涉房屋前直至2014年年初,控告人到清远市国土局查询案涉房屋及所在土地的状况,结果都显示没有任何的查封记录,清城区人民法院在2009年9月23日的查询也没有任何查封记录。显然,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清城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并没有履行协助执行的义务,没有及时办理查封登记手续。正因此,才使得控告人购买案涉房屋,办下的房地产权证得而复失。
针对查封登记没审核人签名的质疑,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发言人就回应媒体,原告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在购买案涉房屋前曾到国土局查询过土地查封状态。至于查封原始登记没有审核人签名,这是当年的经办制度尚未完善所致,个别的登记时间有出入也是办理人员工作小疏忽,并不影响土地原始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记者曹菁)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