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商场专柜买到假酒 商场被判加倍赔偿
2015年03月17日 15:29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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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买几瓶上得了台面的好酒宴请朋友,张生特意跑到大商场购买,不料买到假酒,还令自己在酒桌上丢了面子。日前,广州市增城法院一审判决某商场有限公司返还张生购物款并一倍赔偿,二审中院判定维持原判。
经法院审查认定,原告在被告处购买500ml贵州茅台53度酒4瓶,有被告出示的收据及发票为证,故原、被告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
法院认定3瓶酒为假酒,被告销售假酒的行为是违法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现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货款、检测费及赔偿一倍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应当退还3瓶的货款、检测费及赔偿一倍损失。判决被告某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退还货款4764元,并赔偿一倍损失4764元,赔偿检测费800元。记者凌越,通讯员何宇琳、申彬报道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