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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农清明回老家祭祖 200亩冬瓜遭上百村民哄抢

2015年04月08日 15:26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

  昌江一瓜农回老家清明祭祖上百村民开车进瓜地对冬瓜下手

  200亩冬瓜遭村民哄抢

瓜地一片狼藉

 6日,昌江乌烈镇发生一起冬瓜地遭哄抢事件,种植户200亩冬瓜遭毁坏,至少损失50万元。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上百村民哄抢冬瓜

  据种植户苏某介绍,他们3人合伙在昌江乌烈承包种植200亩冬瓜,长势良好,现正处于收获期。6日,他回东方老家清明祭祖,附近村民趁机来到冬瓜地抢摘,当天11点多,他接到附近种植户的电话,立即从八所赶回瓜地,边走边打电话报警。当他来到瓜地,200亩冬瓜几乎已被毁坏殆尽。

  今天中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满地是丢弃的碎冬瓜,汽车碾压的车辙和被连根拔起的瓜秧。据现场目击者介绍,6日上午9时许,陆续有上百村民来到事发冬瓜地,包括农用卡车、三轮车若干。一开始,他以为是帮忙采摘冬瓜的,后来感觉不对,就致电苏某求证。了解真相后他进行了阻止,但没有效果。目击者说,当时现场“人太多了,路上都是车,我的三轮车都开不过去”。

  种植户苏某欲哭无泪,承包200亩冬瓜辛苦一场,想不到是这样的结果,至少损失50万元。

  昌江乌烈镇派出所教导员陈睿介绍,4月6日下午1点左右接到指挥中心指派出警,现场传唤了6名村民,扣押一辆农用卡车和若干冬瓜。目前已对此案展开调查。

  律师:涉嫌聚众哄抢罪

  海南邦威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渡明认为,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哄抢他人财物,不法分子已涉嫌构成聚众哄抢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本案,黄律师建议受害人可委托物价部门评估损失,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南国都市报 记者刘守波文/图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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